各學院:
根據學校《關于做好2016年度“嚴恺教育科技基金”和“徐芝綸教育基金”有關獎項推薦評選工作的通知》(河海校科教〔2016〕30号)文件要求,為做好2016年度“嚴恺科技獎”的推薦、評選工作,現将有關事項具體通知如下:
一、推薦對象
河海大學從事科學研究、科技開發,并取得突出成績的在職教職工。
二、推薦條件
具備下列條件中的兩項:
(1)省、部級及以上科技成果獎的主要完成者(有獲獎證書);
(2)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國家社會科學基金或國家層面其他重大科技計劃項目的主要完成者,緻力于基礎研究、應用研究和科技攻關,并取得顯著成績;
(3)在高水平科學論著出版、學術論文發表方面成績顯著,并在本學科領域享有較高的學術聲譽;
(4)在學校科技創新平台(協同創新中心、重點實驗室與研究中心)建設中,全身心投入,做出創造性貢獻的項目負責人;
(5)在成果轉化、技術開發、取得專利方面成績顯著,為學校和社會帶來巨大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6)開拓有特色的研究方向,不斷擴大該方向研究規模,研究水平居全國同行業前列,為我校赢得良好科研聲譽。
三、獲獎名額及獎金額
一等獎1名,獎金人民币5000元(稅前);二等獎2名,獎金各人民币2000元(稅前)。若無滿足條件者,獎項可空缺。
四、推薦程序
1、申請者填寫“嚴恺教育科技基金”候選人推薦表,并提供有關材料至本學院。各學院組織評議、審核,提出推薦名單,并于9月5日前将推薦表紙質版(一式五份)及電子版報至科技處成果科。
2、由科技處牽頭,組織專家進行評議和遴選,初評出4名候選人。按推薦名額排序後,将初評結果、候選人彙總簡表及候選人推薦表于9月16日前報送河海大學教育發展基金會辦公室。
聯系人:翟立群
電話:83786594
郵箱:kjccg@hhu.edu.cn
附件:“嚴恺教育科技基金”候選人推薦表
科技處
201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