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單位:
根據财政項目管理有關要求,為做好水利技術示範項目組織,經研究,決定開展2017年度項目建議征集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成果要求
申報項目所依托的技術成果,應是2010年以來經過省部級以上鑒定、評價、登記、驗收或獲得專利、獎勵、推廣證書的技術成果。技術示範項目重點支持新材料、新産品、新設備等能夠形成産品化的技術成果。應用示範非本單位技術成果的,應與技術持有單位簽訂合作協議。
二、項目類别
财政資金為補助、引導性質,項目實施必需的資金不足部分,由項目實施單位自籌解決。2017年度項目重點支持農業節水灌溉、防汛抗旱減災、水資源高效利用、重大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水土保持、水環境與生态治理、水利精準扶貧等領域技術成果的示範與宣傳培訓活動。
(一)水利技術示範項目
優先支持具有先進性、前瞻性和引導性的項目立項。
A類:項目依托工程為172項重大水利工程或國家級重點工程,項目團隊需産、學、研結合,技術示範内容具有典型代表性。項目财政補助資金額度上限為300萬元。
B類:項目依托工程為省級以上重點工程,項目财政補助資金額度上限為100萬元。
C類:項目内容為具有良好應用前景的新材料、新産品、新設備的示範,項目财政補助資金額度上限為 50 萬元。
(二) 宣傳培訓項目
D類:項目内容為先進實用技術的宣傳培訓與推廣普及活動,項目财政補助資金額度上限為10萬元。
三、項目負責人
A、B類項目負責人原則上應為具有高級以上專業職稱的在職人員;C類項目負責人為具有中級以上專業職稱的在職人員。
承擔國家級、部級科技計劃項目且尚未驗收的負責人不得作為2017年度水刻技術示範項目負責人(宣傳培訓項目除外)。
四、申報要求
(一)技術示範項目
我校推薦項目建議數量(A、B、C類)不超過3個。
各單位應于2016年4月22日17點前将《水利技術示範項目建議書》(附件1)及附件一式五份報送至科技處,同時發送電子版。
需參照水利部财務司《關于開展水利部年度預算及 2017-2019年三年規劃項目儲備工作的通知》(财務函〔2016〕32号)文件要求,将文件要求的相關資料一式五份報送至科技處。
(二)宣傳培訓項目
我校推薦項目建議(D類)不超過2個。
各單位應于2016年4月22日17點前将申報材料(附件2)一式五份報送至科技處,同時發送電子版。
上述項目因限項申報,需要學校擇優推薦,請各單位嚴格按照時間報送相關材料,過期不候。
聯 系 人:王鋼鋼
聯系電話:7062
電子郵箱:hhuzdxm@163.com
科技處
2016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