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評選第十一屆南京市“十大科技之星”的通知

發布時間:2015-04-10

關于評選第十一屆南京市“十大科技之星”的通知

各單位:

第十一屆南京市“十大科技之星”評選活動已開始。現将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組織領導

由市委組織部、市委宣傳部、市科委、市人社局、市科協等5家單位聯合組織實施,成立南京市“十大科技之星”評審委員會,評審委員由知名專家、聯辦部門負責人等組成,市委分管領導任評審委員會主任。

評審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市科協,具體負責評審的組織實施。

二、評選範圍

在南京市範圍内從事科學技術研究的機構、高等院校、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工作的科技人員均可參評。南京市往屆“十大科技之星”提名獎獲得者也可參評。

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工程院院士,曾當選南京市“科技功臣”、南京市“十大科技之星”者不再參評。

三、評選條件

熱愛祖國,遵紀守法,具有“獻身、創新、求實、協作”的科學精神和“堅持真理、誠實勞動、親賢愛才、密切合作”的職業道德,在近五年取得以下成就之一的科技工作者,可被推薦參加第十一屆南京市“十大科技之星”評選:

1、為南京經濟社會發展做出重大貢獻,取得顯著效益的技術開發和應用或科普工作的主要完成者;

2、承擔具有先進水平的市級或以上重點科研項目,取得行業領先地位的科技成果且經濟和社會效益顯著者;

3、在自然科學研究或重大技術攻關中,獲得自主創新重大成果或在同類學科領域中具有重要影響者;

4、在科技管理工作中有創新,對推動科學研究、技術進步、成果産業化作出重要貢獻并取得顯著成效者。

四、評選程序

(一)推薦

自願申報,且須由下列組織或個人推薦:

1、駐甯各級各類科研機構、高等院校、企事業單位;

2、市級以上(含市級)學術團體或區級科協、企事業科協;

3、三名以上(含三名)同領域具有正高職稱的專家聯名;

4、其他有關單位、團體等。

(二)評選

本着公開、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并堅持評獎标準,确保評獎質量和水平。經審核、初評、考核、複評、公示、終評後,産生第十一屆南京市“十大科技之星”。

(三)表彰獎勵

召開表彰大會,對第十一屆南京市“十大科技之星”獲得者進行表彰,頒發證書、獎杯等。通過新聞媒體、網絡等多種形式和渠道廣泛宣傳他們的先進事迹。

五、申報要求及有關事項

(一)南京市“十大科技之星”評選活動是促進人才成長、服務科技進步與創新創業的重要舉措,各部門、各單位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精心組織,積極認真做好推薦工作。

(二)申報材料

1、《第十一屆南京市“十大科技之星”推薦表》(見附件1)一式2份;

2、《候選人事迹摘要》(見附件2)一式5份(1000字以内);

3、相關業績證明材料的複印件2份,包括:市級以上科技獎勵或榮譽證書、知識産權證明、公開發表或他人引用的論文與論著主要頁面、成果鑒定證書、成果轉化情況證明等有關證明材料(需裝訂成冊,并加蓋單位印章)。

4、被推薦人近期标準照片(2寸彩照)2張(照片背面備注“姓名+單位”,照片電子版以“姓名+單位”命名)。

上述1、2、4項申報材料需同時報送電子文檔,如有涉密内容請用光盤報送,并需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進行審查,提交保密審查證明。

申報材料所需表格可登錄南京科協網主頁的“通知通告”欄下載(http//kx.nanjing.gov.cn)。

六、申報時間

推薦表、事迹摘要表和附件材料于5月7日前報送科技處綜合辦公室(聯系電話:83786129)。

附件:1、《第十一屆南京市“十大科技之星”推薦表》

2、《候選人事迹摘要表》

 

   科技處

 

2015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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