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海大學研究生院文件
河海研[2011]26号
關于印發《河海大學非全日制專業學位研究生學位論文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
各單位:
為了進一步規範和加強非全日制專業學位研究生學位論文工作的管理,提高非全日制專業學位研究生培養質量,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河海大學非全日制專業學位研究生學位論文工作管理辦法》現予印發,請遵照執行。
附件:《河海大學非全日制專業學位研究生學位論文工作管理辦法》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河海大學非全日制專業學位研究生
學位論文工作管理辦法
第一部分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規範我校非全日制專業學位研究生學位論文管理,提高非全日制專業學位研究生(以下簡稱研究生)培養質量,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研究生院全面負責研究生的學位論文管理工作。研究生院代表學校對學位論文工作進行指導、管理和監控,學院具體負責研究生學位論文的選題、開題、答辯、歸檔等環節的管理工作。研究生申請延期答辯,需經研究生院審批。
第二部分論文工作
第三條論文選題
論文選題應直接來源于實際,密切結合研究生所在單位面臨的技術與管理等方面的難題,具有明确的應用價值。選題過程中,導師應指導研究生閱讀文獻、撰寫論文開題報告。
第四條論文開題報告
研究生的論文開題一般應在取得學籍後第三學期進行。論文開題報告包括文獻綜述和選題兩部分。開題報告會應在校内公開舉行,由導師主持邀請相關同行專家參加,并作出開題報告是否通過的決定。開題報告沒有通過的,應根據專家意見,重新選題和重做開題報告。
第五條論文開題審核
研究生開題報告通過後,應将論文計劃及開題報告書交學院檢查審核,并報學院主管院長審批。
第六條涉密論文審批
對于涉密的學位論文,研究生在開題報告會前45天提出保密申請,經本人所在單位及雙方導師認定,由學院報學校保密委員會批準,研究生院備案,方可在一定範圍内進行開題報告會。開題報告會專家應具備涉密人員資格。
未進行學位論文開題報告涉密審批的學位論文,不得再提出學位論文保密申請。特殊情況最遲可在學位論文預答辯前提出保密申請。
第三部分論文答辯
第七條申請答辯的條件
在規定學習年限内,達到培養方案要求,成績合格,通過論文開題報告且完成學位論文的,經校内外導師審核同意後,可向培養學院申請進行學位論文答辯。最早申請答辯時間為取得學籍起滿2年。
延期答辯的,應經所在單位及校内外導師同意,提前1個月報研究生院審批。
第八條申請答辯的程序
1、提交申請
研究生申請論文答辯的時間至少應提前一個月。本人填寫《非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生論文答辯申請表》,與學位論文一起提交導師審核。
2、導師審核
導師負責論文質量,簽署評語并安排論文預答辯。
3、論文預答辯
論文預答辯不含導師至少應有3名副高級技術職稱及以上或具有碩士生導師資格的同行專家參加。論文預答辯除審查論文的質量外,應同時由參加預答辯的專家集體推薦出論文評閱人及答辯委員會成員建議名單,并安排一名校内本學科領域中級及以上職稱的專業技術人員擔任答辯委員會秘書。
4、學院審批
研究生根據論文預答辯中的專家意見修改論文,并比預計答辯時間提前二十天以上,向學院提交論文修改稿、申請表等有關材料,學院審批同意後發放論文評閱書。
5、論文評閱
答辯秘書至少應比預計答辯時間提前十五天将論文(寄)送評閱人評閱。學院對論文評閱書複核無異議後,批準論文正式答辯。答辯秘書領取所有答辯材料。
若有一名評閱人認為論文未達到碩士學位學術水平,須另外聘請評閱人評閱。若二名評閱人均認為論文未達到碩士學位學術水平,本次答辯申請無效,重做論文,三個月後重新申請答辯。
第九條 論文評閱人和答辯委員會組成
1、論文評閱人兩名,具有副高級技術職稱及以上或具有碩士生導師資格的同行專家(校内校外導師均不得擔任論文評閱人),其中必須有一位為校外專家。
2、答辯委員會成員由三或五人組成,必須是副高級以上技術職稱、實踐經驗豐富的同行專家,河海大學的專家應占半數以上。答辯委員會成員中,至少應有一位外單位的同行專家參加,且至少有一人應是論文評閱人。主席必須是具有正高級技術職稱的專家。
答辯委員會由五人組成時,導師中可有一人擔任答辯委員會委員,答辯委員會由三人組成時,導師不得擔任答辯委員會委員。
3、答辯委員會設秘書一名,必須由校内與申請人同專業或相關專業的中級職稱及以上的專業技術人員擔任,辦理論文答辯具體事項。
4、論文評閱人和答辯委員會名單須經學院審核批準。
第十條論文答辯
1、應比答辯時間提前七天将學位論文送交論文答辯委員會成員。答辯程序及要求見河海大學碩士研究生學位論文答辯程序。答辯應在校内公開進行,國家法定節日及寒暑假期間不安排答辯。
2、論文答辯:論文答辯委員會根據答辯的情況,就是否通過答辯和建議授予碩士學位作出決議。決議采取不記名投票方式,經全體成員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為通過。決議經論文答辯委員會主席簽字後,報送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審議。論文答辯應有詳細的記錄。
3、論文答辯未通過,本次申請無效。論文答辯未通過,但答辯委員會建議修改論文後再重新答辯者,可在半年後至一年内重新答辯一次。
第四部分其它
第十一條學位論文定稿
學位論文答辯通過後,作者應根據答辯委員會的意見和評閱意見對論文進行修改。修改後的論文由指導教師簽字審查後方可定稿,交付印刷。
第十二條歸檔
各學院應指定專人負責管理研究生檔案,管理人員應嚴格按照國家和學校的有關規定,做好檔案的收集和管理工作。研究生成績單、學位申請書及答辯決議書、學位授予決定等,應及時歸入個人檔案;研究生學習成績、開題報告、學位論文評閱和答辯材料、學位申請書、答辯決議書、學位授予決定及學位論文、中英文論文摘要等業務檔案,應按照學校檔案館的要求及時歸檔。涉密論文歸檔根據學校保密委員會相關規定辦理。
第十三條學位授予
學位申請材料經學院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審核後送研究生院,審查後提交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議,作出授予學位的決定。
第十四條有關其他非全日制專業碩士學位論文的管理工作根據國家相關規定參照以上辦法執行。本辦法由研究生院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