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碩教指委[2013]5号
各培養單位:
1997年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正式批準設置工程碩士專業學位以來,工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快速發展,已成為我國專業學位中覆蓋面最廣、規模最大的一種學位類型。為企業,特别是大中型企業、中西部地區和國防軍工部門培養了一大批“留得住、用得上”的高層次工程技術和工程管理人才。事實證明,工程碩士已在我國經濟發展、社會進步和國防建設中發揮了重要的作用。
經全國工程碩士專業學位教育指導委員會(以下簡稱教指委)研究,決定繼2005年首屆“做出突出貢獻的工程碩士學位獲得者”評選活動後,于2013年,在全國各培養單位中開展第二屆“做出突出貢獻的工程碩士學位獲得者”評選活動。
請各培養單位于2013年6月28日前(以郵戳為準,逾期未遞送将不予接受),按照“關于做出突出貢獻的工程碩士學位獲得者評選辦法”,将“參評‘做出突出貢獻的工程碩士學位獲得者’推薦表”和有關書面材料遞送教指委秘書處。同時将推薦表和有關材料的電子版通過電子郵件傳至gcss@meng.edu.cn,電子文件名稱要求是:T+培養單位代碼+參評人姓名.doc。
附件一:關于“做出突出貢獻的工程碩士學位獲得者”評選辦法
附件二:參評“做出突出貢獻的工程碩士學位獲得者”推薦表
附件三:首屆“做出突出貢獻的工程碩士學位獲得者”名單(供參閱)
全國工程碩士專業學位教育指導委員會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日
抄報: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
抄送:教指委全體委員、各工程領域教育協作組組長
附件一 關于“做出突出貢獻的工程碩士學位獲得者”評選辦法
全國工程碩士專業學位教育指導委員會
二○一三年三月一日
為進一步做好工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工作,總結工程碩士專業學位設置以來所取得的成就,表彰工程碩士學位獲得者為經濟發展、社會進步和國防建設做出的突出貢獻,經全國工程碩士專業學位教育指導委員會(以下簡稱教指委)研究,決定開展第二屆“做出突出貢獻的工程碩士學位獲得者”的推薦、評選和表彰活動。
一、獎項名稱
做出突出貢獻的工程碩士學位獲得者
二、評選範圍
工程碩士專業學位獲得者,且目前在職工作。
已獲得“做出突出貢獻的工程碩士學位獲得者”榮譽稱号者不再參評。
三、評選條件
遵紀守法,愛國敬業。就讀工程碩士研究生以來,在經濟發展、社會進步、國防建設中做出突出貢獻。
四、組織與實施
教指委組織評審和表彰工作,組成評審專家委員會負責評審。
1. 各培養單位負責組織推薦參評人選,并經參評人所在單位同意,向教指委秘書處報送有關推薦材料(推薦材料見附件)。
2.領域專家對推薦材料進行初審,并給予初審意見。
3. 評審專家委員會對推薦材料及領域專家初審意見進行評審,并向教指委提名拟表彰名單。
4. 教指委對拟表彰名單進行審定,設立為期14天的公示期,通過後,發布表彰名單。
五、表彰與宣傳
給予“做出突出貢獻的工程碩士學位獲得者”榮譽稱号。獲獎者申報的成果彙編出版,公開發行。
六、其他
各培養單位負責推薦工作的質量,保證參評材料的真實性,且不涉及技術機密等問題。如發現有弄虛作假的行為,将取消被評選者的稱号,并對培養單位給予相應處理。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實施,由教指委負責解釋。
附件二
參評“做出突出貢獻的工程碩士學位獲得者”推薦表
培養單位代碼: 培養單位名稱: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民族 | | 政治面貌 | | ||||||||||||
入學前工作單位 | | 職務 | | 職稱 | | ||||||||||||||||
現工作單位 | | 職務 | | 職稱 | | ||||||||||||||||
就讀工程碩士研究生之前從事的具體工作屬: | |||||||||||||||||||||
獲工程碩士學位有關情況 | |||||||||||||||||||||
入學時間 | 年 月 | 獲學位時間 | 年 月 | 工程領域 | | ||||||||||||||||
院校導師姓名/職稱 | | 企業導師姓名/職稱 | | ||||||||||||||||||
學位論文題目 | | ||||||||||||||||||||
工作業績情況 | |||||||||||||||||||||
就讀工程碩士研究生以來取得的重要工作成果(國内首創、國際首創;填補空白、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等);在學期間的主要收獲(課程學習、課題研究等)及其在上述重要工作成果中發揮的作用(3000字以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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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有特殊需要說明的可另加附件。
舉例不多于5項就讀工程碩士研究生以來,所主持、參與的重要科研、工程項目名稱,起、止時間,個人角色 |
舉例不多于5項就讀工程碩士研究生以來,重要的發明專利名稱,專利号,個人排名 4. 5. |
舉例不多于5項就讀工程碩士研究生以來,獲得的省部級以上科研獎勵名稱,獲獎時間,個人排名 1. 2. 3. 4. 5. |
舉例不多于5項就讀工程碩士研究生以來,發表的學術論文或出版的專著名稱,個人排名 1. 2. 3. 4. 5. |
工作單位推薦意見 | (公章) 負責人: 年 月 日 |
培養單位推薦意見 | (公章) 負責人: 年 月 日 |
領域專家評審意見 | 負責人: 年 月 日 |
評審專家委員會意見 | 負責人: 年 月 日 |
教指委意見 | (公章) 負責人: 年 月 日 |
注:1. 本表中所列舉的各項均須提供有關證明的複印件。
2. 本表和有關材料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