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河海大學2011年度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選拔工作的通知

發布時間:2013-07-09

各單位:
    為貫徹落實科教興國戰略和人才強國戰略,推進高水平大學建設,根據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留學基金委”) “選拔一流的學生,到一流的院校、專業,師從一流的導師”即“三個一流”的要求和有關會議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經研究,現将我校2011年度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選撥工作通知如下。
一、選派類别與留學期限
    1. 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留學期限一般為36-48個月,具體以留學目的國與院校學制為準。
    2. 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留學期限為6-24個月。
二、選派對象
    1. 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選派對象為:我校2011年全日制普通應屆本科畢業生(不含已取得外校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資格的應屆本科畢業生);檔案轉入學校的全日制在讀碩士研究生(含應屆碩士畢業生,不含委托培養和定向培養研究生);檔案轉入學校的全日制在讀一年級博士研究生(委托培養和定向培養研究生除外),年齡不超過35歲(1976年3月20日以後出生)。
    2. 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申請對象為:檔案轉入學校的全日制在讀博士研究生(委托培養和定向培養研究生除外),年齡不超過35歲(1976年3月20日以後出生)。
三、選派條件
    1. 熱愛社會主義祖國, 具有良好的政治和業務素質,無違法違紀記錄,身心健康,具有學成回國為祖國建設服務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2. 具有良好的專業基礎和發展潛力,外語水平達到國外接收院校入學要求。
    3. 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需要取得國外知名大學錄取函和免學費或提供學費獎學金的保證函。
    4. 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需要取得國外知名大學的正式邀請函和國内外導師同意的詳細研究計劃。
四、選拔原則
    遵循“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采取“個人申請,單位推薦,專家評審、擇優錄取”方式進行校内選拔。
五、選派領域
    1. 根據學校師資隊伍和學科建設規劃,結合創新團隊、創新基地和平台、重大科研項目、國家重點實驗室、國家重點學科建設需要确定具體選派專業和領域。
    2. 申請學校為國外知名大學。如果外方邀請函和錄取通知書不是來自國外知名大學,則必需附上能夠證明對方在相關領域為一流專業或一流導師的證明材料。
六、資助内容
    1.留學基金委提供往返國際旅費和規定留學期間的獎學金生活費。獎學金資助标準及方式按照國家現行有關規定執行。
    2. 對少數赴國外一流高校,一流專業攻讀博士學位人員,如其學科專業确為國家急需、且難以獲得外方學費資助,特别是人文及應用社會科學專業,可提供學費資助。
    3.拟赴英國留學的國家公派研究生可按規定申請1,000英鎊以内的Bench Fee。
    4、申請教育部∕留學基金委與國外有關教育∕科研機構合作項目有特殊規定的,按相應規定執行。
七、選派程序
    1. 宣傳動員:2010年10月底前,學校召開宣講會,并提供咨詢指導。各學院要召開專題會議,動員研究生導師積極參與,動員符合條件的本科生、碩士和博士研究生積極申報。
    2. 對外聯系:2011年1月底前完成。申請人持學校統一開具的推薦函向外方教育/科研機構進行申請并獲取外方正式錄取通知書或邀請信。具體要求、程序和截止日期以國外相關機構公布信息為準。
    3. 報名登記:符合條件的申請人,須填寫《河海大學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申請表》。學院經導師推薦、綜合考核後,提出學院推薦名單,并于2011年2月10日前報研究生院。
    4. 材料審核:2011年2月20日前完成。學校對學院推薦名單及申請材料進行審核。
    5. 2011年2月20日前,申請人需準備向留學基金委及學校提交的書面申請材料,書面申請材料請按照《關于準備2011年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申請材料的說明(學生類申請人用)》要求準備,具體清單如下:
  (1)《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出國留學申請表》(學生類)
  (2)《單位推薦意見表》
  (3)校内評審意見表(申請學費資助人員需提交)
  (4)兩封專家推薦信(申請學費資助人員需提交)
  (5)身份證複印件
  (6)邀請信/入學通知書複印件(必須是邀請方手簽的原件、傳真件或其電子掃描件)
  (7)收取學費明細表(申請學費資助人員需提交)
  (8)成績單複印件(自本科階段起)
  (9)最高學曆/學位證書複印件
  (10)在籍證明
  (11)推遲畢業證明(博士三年級申請聯合培養需提交)
  (12)外語水平證明複印件
  (13)學習計劃(若暫無外方接受導師,隻需國内導師簽字)
  (14)主要科研成果(清單及摘要)
  (15)詳細的國内外導師介紹
  (16)獲獎證書複印件
注:相關材料如提交複印件,須同時校驗原件。
    6. 學校選拔:根據國外高校的錄取情況和學生申報材料,學校2011年3月10日前組織專家結合學校學科建設的需要以及申請人提交的材料等情況進行綜合評審,确定第一批推薦人選報留學基金委。學校組織第一批推薦人選在規定時間内登陸國家留學管理信息平台(apply.csc.edu.cn)進行網上報名并于3月25日之前向留學基金委提交申請材料。學校将視選派計劃完成情況,組織并在6月5日之前完成第二批推薦人選選拔工作。
    7. 審批錄取:2011年5月底前完成。留學基金委組織專家
評審并确定錄取名單。學校将及時将錄取結果告知被錄取同學
和所在學院。
    8. 派出階段:2011年7月起。學校組織被錄取學生辦理簽證、離校等派出事宜。
八、組織機構與職責
    1、成立河海大學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實施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王 乘
    副組長:朱躍龍 姚緯明
    成 員:(以姓氏筆劃為序)
    任立良 阮懷甯 張海軍 張鴻業
    胡忠華 蔣來娣 管儀慶 缪子梅
    辦公室主任:張海軍(兼)
    秘 書:朱曉燕 陳 躍
    2、職責分工
    河海大學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實施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學校總體目标制定校研究生選派計劃與相關政策。研究生院負責國家公派研究生項目實施和派出學生的管理工作。國際合作處負責指導、協助聯系留學院校。學生處、教務處負責本科生的宣傳動員工作。各學院根據學校的總體目标和選派計劃,制定本學院選派計劃,負責選拔推薦學生,負責落實國外接收院校和專業。各學院應明确分管院領導,指定一名工作人員專門負責該項工作。
希望各單位高度重視、精心組織、責任到人、确保實效。
研究生院聯系人:朱曉燕;電話:83787395。

附件:
    1. 2011年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推薦名額分配表
    2. 河海大學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申請表
    3. 2011年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信息彙總表

                                                                                 二○一○年十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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